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基金 (「本基金」)乃一伞子基金,并包含不同风险范围的子基金,该等子基金投资于股票、固定收益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衍生工具。


某些子基金可将其总资产净值最高达 100%投资于结构性产品、按揭及资产抵押证券及衍生工具(例如信贷违约掉期、远期合约及期权) ,及可大量地投资于非投资级别的债务证券。该等投资涉及相当程度之流通性风险及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投资者有机会损失其部份或全部的投资。

某些子基金可投资于发行机构现时没有就其作出利息付款的违约债务证券及投资于现正进行架构重组的公司的证券。该等投资承受相当程度之流通性风险及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

某些子基金可投资于新兴市场的证券,该等证券承受较高因经济、政治及规管上的变动所带来的风险,这可对子基金构成额外的风险。

某些子基金可主要投资于单一市场或行业或于小型公司。该等投资承受较高的资金集中风险,并且比其他采取较分散的投资政策的基金为波动。

某些子基金可广泛地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以达致对冲及投资目的,可能令子基金承受潜在重大损失,因而涉及交易对手风险及波动性风险。

某些子基金可能投资于投资基金,因此需承受相关基金的风险。并不保证相关基金: 1) 将经常拥有充足流动性,以在有需要时满足赎回请求 2) 投资目标及策略将可成功达致,鉴于该等子基金无法控制相关基金内的投资。

某些子基金可在未扣除开支之下分派入息及/或使用酌情权由子基金的资本中支取股息。

由资本中支取股息等于退还或取回投资者之部分原投资款项或任何归属于原投资款项的资本收益。

任何股息分派若涉及由子基金的资本中支取股息或实际上由子基金的资本中支取股息(视乎情况而定),可导致每股资产净值实时减少。

除非销售中介人已向投资者建议此项投资适合投资者,并已解释本基金如何切合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投资者不应投资于本基金。

2017-05-15 / by / 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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