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推行香港国安法后,第一例因该法抓捕的香港市民案例,于7月3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开庭了。被捕市民是今年23岁的唐英杰先生。他被港共以恶法的第20、21条“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提告上庭。同时他还被指控犯了恶法的第24条“恐怖活动罪。”虽然港共开庭,但因为但被告唐英杰先生被迫害到骨折就医,所以不能亲自上庭。
[epic_block_3 compatible_column_notice=”” number_post=”30″ post_offset=”0″ include_category=”22576″ excerpt_length=”82″][/epic_block_3]
Comments are closed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