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离婚 中国的财产怎么分割?

在纽约离婚 中国的财产怎么分割?

中国是否承认纽约州的离婚判决?拿着纽约州的判决,是否可以分割在中国的财产?涉及到中国国内财产时,离婚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一、在中国国内还有财产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纽约离婚?

只要满足离婚理由和居住时间的要求,就可以在纽约州办理离婚。
下列有关居住的要求,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满足其中一条,即可在纽约州递交离婚申请:
1.双方在纽约州结婚,且一方在开始立案时已连续居住在纽约州至少一年;
2.双方以丈夫和妻子身份居住在纽约州,一方在立案时是纽约州的居民,且连续居住至少一年;
3.离婚事由发生在纽约州,且一方在开始行动时在纽约州已连续居住一年;
4.离婚事由出现在纽约州,且双方在开始行动时都居住在纽约州;
5.任一方在开始立案时已经连续居住在纽约州至少两年。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如果双方都已经不在纽约州居住,即便刚离开几个月,都不再满足在纽约起诉离婚的条件。如果只是一方离开纽约,而另一方依旧在纽约州生活,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便可以在纽约起诉离婚。

二、中国是否承认纽约的离婚判决?

1.中国是否承认国外的离婚判决?
中国承认国外的离婚判决。在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履行一定的审查程序后,就可以在中国生效,可以执行在中国的财产的分割。
2.中国承认国外的离婚判决有什么条件?
中国法院对涉外离婚诉讼判决的审查主要分为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

a.首先是程序审查。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2)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
3)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b.其次是实质审查。以下五种情况,涉外离婚诉讼判决中国不予承认: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的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经作出判决,或第三国法院对当事人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中国法院承认的;
5)判决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拿纽约州的判决,是否可以执行在中国的财产分割? 

在中国的法院承认纽约法院的离婚判决后,就可以依照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纽约法院做出的判决内容对中国的财产进行分割过户程序了。
中国公民在申请法院承认国外的离婚判决时必须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项:
1.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的承认,作出的裁定为终结裁定,不得上诉。
2.中国法院受理后,原告一方变更请求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或者被告一方另提出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申请的,其申请均不受理。中国法院受理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后,对方当事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的,中国法院不予受理。
3.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虽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的,不妨碍当事人一方另行向中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后,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另行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
特别需要注意,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中国申请离婚,另一方在纽约申请离婚,并都拿到判决,中国法院更有可能支持中国的离婚判决,除非纽约法院的判决在中国法院受理之前就已经拿到。

结论 

纽约州的离婚法律是“无过错离婚”,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 法院依旧可以判离婚。
纽约的离婚法律更加注重对孩子的权利的保护,所以在纽约离婚,可以使抚养孩子一方的抚养费诉求得到支持。
如果华人希望用纽约州的离婚判决,获得在中国的财产分割的执行,就需要特别注意离婚的程序正义性,如果程序出现问题,就可能不会获得中国法院的承认。

在离婚程序中,最重要的是送达程序。如有一方没有出席而被判离婚,这一方必须被第三方送达离婚诉状传票。国际送达相对美国境内送达,有更为严格的法律条文规定,在送达的过程中,美国的离婚律师需要了解中国离婚法对送达的程序要求。如果没有遵循送达程序要求,即便最终拿到判决,也没有执行的效力。

2018-11-21 / by / 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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