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一名独居的华裔男子在其纽约公寓内死亡,死者唯一的亲人是他的侄女。因为死者所有的证件与财物均放置在银行保险箱内,他的侄女希望打开保险箱为其办理后事。
但开保险箱必须向银行证明:当事人是死者的亲属,可该男子的出生证明等资料均锁在保险箱里。因无法证明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所以银行拒绝了打开保险箱的要求。就像是你需要拿钥匙开车,而车钥匙刚好就锁在车里了,真是让人万般无奈。
一般来说,在美国继承遗产都需要遗产法庭(Surrogates Court)的介入。在遗产法庭有三类案件:1.死者个人财产不足3千美金属小额遗产(Small Estate),又叫做自愿管理(Voluntary Administration),是简易、低成本的遗产划分方式,生前有无遗嘱均可。2.死者立有遗嘱,归于遗嘱认证(Probate),财产的划分依照遗嘱。3.死者没有遗嘱的归于遗产管理(Administration),这种情况最复杂。
在美处理遗产的三个难题
1.移民身份限制而导致遗产无法由亲属顺利继承。
在美国遗产执行人必须有美国身份。很多移民是独居,去世时没有直系亲属在身边。如果所有的家属都在中国,而且没有绿卡也不是公民,那么在遗产处理过程中,就不得不让公共遗产执行人来管理死者的遗产。
2.继承遗产历时长、律师费用高。
首先遗产划分需要经过遗产法庭审核,另外,如果遗产受益人在中国,更是对当事人的财产情况以及美国法律都不清楚,更需要律师的帮助。像开篇的案子,通常需要在领馆公证相关证明手续,需要的时间往往会更长。
3.即便相关材料都已取得,法院程序也已顺利履行,还要考虑其它因素。
有时候,即使上述流程均已走完,但受益人也未必能真正取得死者的遗产。比较常见的是,死者是白卡受益人,那么按联邦法的规定,55岁以上的白卡受益人去世后,如没有21岁以下子女,州政府可以留置其房产,追索白卡保险给付的福利额。
除养老院、居家和社区医疗服务的费用外,还包括医院服务、处方药,甚至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俗称红蓝卡)分摊的开销。只有在付清白卡追讨的费用后,才能按照遗嘱或法定程序划分遗产。所以很多无妻无子的独居者的遗产经此过程后大大缩水,甚至全数归政府。
有无更好的遗产处理方式?
我们推荐独居者建立生前信托(Living Trust)。生前信托由委托人任命一个信托执行人,执行人生前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他人。当委托人去世的时候,由信托的执行人来办理委托人去世后的各项事务。
信托的最大好处是,免去了繁琐的遗产查验程序,以及遗产查验的律师费用,对于海外的家属继承财产相对方便。
其次,信托降低了遗产诉讼的几率。有些人误认为设立遗嘱后、可免去法庭程序,但并非如此。遗产法庭对遗嘱的执行有严格程序,被遗嘱排除的受益人,可以向法庭提出抗议,所以遗嘱是容易引发诉讼的。
再次,由于信托不需要走遗产法庭,所以死者的财产无需公示,可以很好地保护死者的隐私。◇
吴绿绿律师(LOUISA WU)毕业于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为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纽约州律师协会的会员,是美国天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天成律师事务所有15 年以上处理信托案件的经验,曾经处理过上万起财产保护信托案件。在纽约和新泽西均设有办公室,欢迎咨询财产保护信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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