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用支票付过了,我欠这笔钱吗?

我已经用支票付过了,我欠这笔钱吗?

问:一年前我在一家商店里买了一件货品,价钱大约是237.14元。我用支票付款,但是我的银行没有付清支票的记录。现在那家商店说它最近到银行存款,因为时间太久,遭到退回。商店要我付款或给他们一张新的支票。我欠这笔钱吗?我已经用支票付过了啊。


答:就法律来看,你依旧欠这笔钱。给某个人一张支票并不真正完成你的责任,你的银行必须付钱才算数。如果银行没有付清支票,你还是欠债。如果你不付钱,商店可以告你,理由是你不为购买付账或你的支票反弹。根本上是你买了东西,没有付钱。商店有法律上的权利要你付款。

问:我的遗嘱将一切都留给了我的女儿们。我有一份寿险,里面指定一个女儿为受益人。它也算做我给那名女儿的遗产的一部分吗?

答:不算。寿险金直接支付给你的女儿,不算你的部分遗产。你指定的女儿将得到你的一半遗产,加上所有的寿险金额。如果这不是你所要的结果,你可以改变遗嘱或重新指定你的寿险受益人。

问:我的祖母被她的兄弟的债务收账人骚扰。最近的电话惊吓了她,因为他们威胁她要拿走她的房子。我要怎样做才能制止他们对她的骚扰?

答:债务收账人是为另外一个人讨债的人,受到联邦法律严格的管制。根据你所说,这名债务收账人已经违反了法律,叫做公平收账实践法案(the 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

这项法律通常禁止一名债务收账人向没有欠账的人索取债款。同时它也禁止任何骚扰行为或法律不允许的骚扰行为的威胁。例如德州州法不允许债务收款人拿走你母亲的房子来代替她兄弟的债款,威胁这样做是违法的。

我建议你的祖母寄一封挂号信给债务收款人,清楚说明她对债务没有责任,并要求他停止所有的讨债行为。她也应该寄一份副本到联邦贸易委员会。如果他们不立即停止,她应该很快雇用一名专精消费者权益的律师。

问:我的孩子的父亲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满18岁。他付到孩子14岁就停止了。她现在22。我听说她的父亲已经很有钱了。我想向他要他欠我的抚养费,会不会太晚?

答:根据最新修正的德州家庭法,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支付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我建议你立刻联络一位家庭法律,研究你的合法权利。

2018-11-23 / by / 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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