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用丈夫的姓为他申请绿卡吗?
●问:我正在为我的丈夫申请绿卡,我应该用我公民纸上的姓还是用丈夫的姓来申请?
李律师:
不论是对美国移民局还是你来说,用你公民纸上的姓比用你丈夫的姓好。你可以在为你丈夫填写的I-130亲属移民表格上的曾用名项目写上你的其他名字。
非移民签证延期申请补材料
●问:美国移民局给了我一封信,要求我提供更多的信息才能批准我的延期。要求提供证据:证明我在国外有居住地址,并不会放弃它。证明我已经安排好离开美国的行程。我应该为此提供什么文件?
李律师:
对于这个补充材料的要求,你可以提供你与母国关系密切的证据,例如房产和个人资产的证明、银行存款、工作或学校证明。对于证明你已安排好回程的要求,你可以提供回程机票和你准备离美的时间。
非移民签证被拒后重新申请
●问:我申请非移民签证被拒,如果一切条件未变,几个月后可以重新申请么?我担心他们会因为我被拒签过而直接拒绝我的申请。
李律师:
很多时候申请人可以在一段时间后再一次递交申请,希望你会遇到一个比较友善的领事官员。你也可能会再次被拒签,因为签发与否,领事官员有自主权。你提到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你没有新的情况,可能会面临和上次一样的拒签。我建议你能证明与母国有更密切的关系后,再重新提出申请,而且再次申请最好等3个月之后。
转自:
李亚伦律师移民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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