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最近搬离了公寓。房东寄给我一封信,告诉我他要保留我的300元安全押金,因为地毯受到损坏。他又说我们欠他250元,如果我们不付钱,他要到小额法庭去控告我们。如果他保留我的安全押金,我怎么可能欠多余的钱呢?
答:安全押金是房东在签租约时为了保障对公寓的任何损坏或不付房租时所要求的押金。通常房东会要求一份和一个月的租金同等的押金,也许多些或少些。举例来说,一个信誉良好的房客可能被要求付较少的押金,一个声名狼藉的房客可能要付较多的押金。
在房客迁出公寓,还欠房东租金的情况下,安全押金将用来填补欠交的租金。如果公寓需要修补或租金没有付全,就投入押金。然而押金并不表示责任就止于此。如果房客欠房东的钱多于押金,房东可以将押金抵消欠下的部分,然后向房客索取不够的数目。假如你不付,房东有和其他债主同样的权利,甚至打官司要你还钱。
最后,我应该指出法律要求房东在房客迁离公寓,留下新地址之前的30天内提供房客一张公寓的毁损单。没有毁损单可能会丧失要求赔偿的权利。
文章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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