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居民或公民可以随意携带现金出入美国,但需要注意有关的海关条例,以免惹上麻烦,甚至被重罚。
首先,携带现金( 包括接近现金,如旅行支票等) 一万元以上,出入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申报了便可以自由带出或带入,都是无需缴纳任何税金。
进入美国,通常都是由航空小姐派发一份蓝色的表格,是海关第6059B 号表格,上面让您申报携带超过一万元现金,但其实最正式的表格是FinCEN Form 105 表格,这份表格可在网上下载,并在出入境前填好。请注意﹕这份表格需要填写社工卡号码,这份表格也可能送入其他政府部门,领取政府福利的朋友,可能会受到影响。
假如夫妇和家人( 如孩子) 一同进入或离开美国,这一万元是如何计算呢?有一些人误会,以为每一个人可以携带不超过1 万元进出美国,其实是家人要放在一起计算的,例如夫妇一同入境,他们只需要填写一份表格,但两个人携带的金额都要加在一起,假如超过1 万元,便需要申报。因此,这个1 万元金额不是每一个人自己有1 万元豁免申请,而是全部家人合迸,假如携带现金超过1 万元,便一样要申报。这个条例不容许人取巧,例如在与一家5 口进出美国时,故意将现金分别由5 个人携带,每一个人身上都不足1 万元现金,以为借此避免申报,这是行不通的。
入境时,必须通过美国海关,故填好了的申报表固然在过关时间可以交给海关人员,但出境时没有通过海关,如何递交这份表格呢?原来所有国际机场都有海关办事处,您应该问一问该办事处在那里。
美国十分重视现金进出美国,因为要慎防走私漏税,或是黑社会洗钱行动,近年更加上要防止恐怖份子在国内为恐怖活动筹款,故请读者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去隐瞒或欺骗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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