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持有J-1签证的学生,我的签证已经过期,但我的I-20入学许可仍然有效。我目前在接受学术培训(正在工作)。我的配偶是绿卡持有者。我的情况是,岳母近期去世了,我需要回国参加葬礼。我不知道我怎么才能重新入境美国。
答:我没有完全理解你的问题,因为J-1签证的学生应持有DS 2019表格,而F-1签证的学生持有I-20表格。不过,你的签证过期意味着你必须申请另外一个签证才能回到美国来。J-1和F-1签证要求申请人证明没有移民倾向。你和一位绿卡持有人结婚肯定会带来麻烦。这是你回国要冒的风险。请注意,有些领事官员也会发给你签证,只要你能够说服他们你会回国,而不是试图在美国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份。还有另一个因素就是,你的配偶是否已经为你提交了I-130的移民申请。
未成年子女在美逾期居留后想再回美国会怎样?
我儿子持签证合法地来美国,但他逾期居留,并在这里上学。两年后,他返回祖国。现在我们想要把他再带来美国,他的签证还没有过期。我想知道是否有这种可能性,移民局会让他留在美国,那他会有什么事吗?
答:为回答你的问题,我假定你儿子持观光签证。如果你的未成年儿子在持观光签证期间在美逾期停留,即使签证上的日期没有过期,那么他的那份签证也会自动取消。从技术上讲,在来美之前,他必须要到美国领事馆办理一个新的签证。如果他决定使用现有的签证来美,那么他极有可能会因为逾期居留和签证已被自动取消而在入境关口要求返回。
我也许是婚姻/移民诈骗的受害者,应该和移民执法机构联系吗?
我的非美国公民配偶在我们结婚9年期间、多次抛弃我。他/她每次回来,都许下令人相信要“改过”的承诺,但拿到钱不久后就又离去。他/她推迟接受无争议的离婚协议,并表示在婚姻未满10年以前、他/她拒绝在任何协议上签字。他/她自己说,要拿我一半的社会安全福利(SS benefits)。在我拒绝给他/她钱以后就变成这样。我确信他/她和我婚姻是为了得到钱以及公民身份,无它因素。我应该联系移民执法机构吗?这能够用作申请无效婚姻的理由吗?
答:就你的情况而言,你的非公民配偶在9年的婚姻中多次抛弃你,并因为经济原因才返回到你身边,我怀疑国安局会对你的案子感兴趣,因为你已经与配偶有了9年的关系。因为我的专业是移民法,你是否可以用作申请无效婚姻,这个恕我不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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