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从字面上理解是投资了就移民,可事实上并不那么简单。如果EB-5投资人没有相关经验,事前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规避一些能预见的风险。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受理任何现在或曾经为共产党党员的申请。
重视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
移民局在I-526的审核阶段,会审核项目文件和个人文件。投资移民要求申请人在美国对某个项目有50万或100万美元的投资。蔡旌明律师表示,在个人文件中,申请人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是关键。
合法收入包括合法经营所得、工资收入、投资盈利、出售财产、继承遗产、受赠所得、借贷资金或者通过其它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
在旧金山湾区的蔡旌明律师说,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在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这方面,容易缺乏说服力。他在帮助申请人准备I-526的资料时,发现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常常难以提供过去5年完备的报税单据,也就不能证明清楚收入的来源,这对于资金来源主要是商业收入的申请人尤为不利。
适当的贷款与借款可投资
申请人如果有增值的房产,可以考虑采用净值贷款的方式弥补交税记录不全。申请人用个人持有物业从银行贷入资金,以增强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说明力。证明材料包括:贷款文件、物业估值报告、房产证、当初的购房合同,以及银行借款打进投资者账号的证据。除了贷款,向亲戚朋友借款也是可考虑的出资方式。
共产党员申请前最好先退党
中国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移民与国籍法第212条(a)(3)(D)规定,不允许受理任何现在或曾经为共产党党员的等相关人士。如果申请人曾经是共产党人,申请时能出具退党证书是较好的证明方式(详见大纪元网站)。如果申请时仍是共产党员,蔡律师建议申请人有过去5年内已经不参加党务活动或脱离共产党的证明。
实例:解决资金的留学生
来自中国东北的J同学来美国读本科,毕业时找不到工作,家里想帮助她用投资移民的方式留在美国。J同学的父母在大陆做小生意,钱没少赚,但在提供交税记录上有难度,因为个体经商户的交税意识不够,而且家里的房子并没有增值多少。
后来J同学向几个亲戚借钱,在申请中有证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增强借款的真实性,并由亲戚提供必要的文件证明借出的钱有合法来源。通过借款,原本家里不能有力地证明资金来源的J同学最终也成功通过I-526审批。
蔡律师提醒当事人以借款的方式申请投资移民时,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应足够长,建议达到8年。因为当事人不能明确预计投资移民的完成周期,所以尽量体现投资来源的长期稳定性,增强投资的可信度。
3种投资模式
I-829主要审核投资的项目运行情况,2年期间是否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投资困难企业的投资人至少要保持当初投资时的雇员人数。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对于I-526及I-829的通过都是很重要的,直接关系到投资人最后是否能获得绿卡。
EB-5的3种投资模式是创立新企业、投资困难企业和投资区域中心。前两者的投资额都要求100万美元,而投资区域中心大部分只需50万美元,因此很多人选择投资区域中心。
投资区域中心不需要投资人进行日常事务的管理,投资人无法直接控制运营情况,因此投资的风险较大,投资人选择可靠的区域中心是规避风险的保障。如果投资区域中心已有I-526,经过移民局审核批准,它的就业报告与认购协议、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文件都通过了批准,投资风险较小,移民局无需重复审核,投资人申请进程得以加速。
选择区域中心 6项考量
如果投资人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区域中心,蔡律师建议投资人要考虑到下面几个问题:
1.管理团队的实力如何;2.之前是否有成功案例让投资人获得绿卡;3.是否能创造10个就业机会;4.计算公式是否合理;5.有无政府推荐或税收支持;6.如何偿还投资人的投资。
蔡律师表示,比较好的项目资金结构是EB-5投资人的资金占30%~40%,银行贷款占30%~40%,剩下部分是管理团队自己投入的资金。这样的资金结构,有银行的杠杆作用在平衡投资风险,项目的可行性比EB-5投资人的资金占70%~80%的项目要高。◇
文章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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