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父亲最近去世了。他有一份遗嘱,将所有的产业平均分给我和我的姐姐。他同时有一份寿险,命名姐姐为唯一的受益人。姐姐从寿险得到的钱算不算在他给她的产业的一半里面?
答:不算。遗嘱只是将亡者的产业全部分好送出去。给受益人的保险金不是产业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你姐姐得到所有的保险金,并且得到你父亲产业的一半。
问:我必须在租约到期以前搬出我的公寓。我有一个朋友想要搬进公寓。我能不能把我的公寓转租给他呢?
答:按照德州法律,除非租约清楚写明授权,否则租客不可以转租。如果你的租约不允许你转租,你却做了,你就是毁约,你的房东可以赶出那个向你租公寓的人。你可以和房东商议,看他愿不愿意租给新房客。假设你的朋友是和你一样好的房客,你的房东可能会同意吧。
问:我刚才接到一个讨债公司的电话,说如果我不马上还钱,他会在我收到退税金以前从里面扣钱。我和妻子靠这笔钱过日子, 一直以来尽我们的能力还钱。讨债公司能这样对我们吗?
答:讨债公司不能从你的联邦退税金里面扣钱。他们只能在一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这样做,例如欠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钱,或欠子女抚养费。
威胁从你的退税金里扣钱也触犯了州法和联邦的索债法。法律禁止讨债公司用它没有权利采取的法律行动作为威胁。我建议你让讨债公司知道你明白你的法律权利,继续付你付得起的钱。
问:我为一名承包商做了一些工,他还没有付我工资。这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现在控告他是不是太晚了?
答:你有足够的时间递上诉状。诉状的基础是合同法。当他雇用你,并且同意付你工资的时候,你们两人已经订了合同。他不付你工资就是毁约。毁约的诉状必须在4年内提出。如果钱数不到一万元,你可以到小额法庭去索赔。
问:我结婚已经六年了。我们有两个孩子,两岁和四岁。我的先生离开了我们,我正在诉请离婚。我能要法院命令他付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直到我找到一份工作为止吗?
答:法院可以命令你的先生付子女抚养费,至少要到他们满18岁。
但是在德州,离婚后的赡养费非常有限。基本上,赡养费在德州的意思就是“维持费”,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获得。第一,如果你结婚超过10年,无法养活你自己或你的子女,你可以得到维持费。第二,如果在离婚的两年内,你的先生触犯了刑法,又是家庭暴力,那么你可以得到维持费。即使你得到维持费,也是在必要的时间以内,通常不超过3年。
我建议你联络一位专门处理家庭问题的律师,和他或她商讨你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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