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婚姻 美国工卡申请
问:
我和爱人在一年前透过网路认识。我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但我们想见面、结婚,因为我们简直不能相信我们居然有完全相同的个性。我们从来没有争吵过,我们也有过不说话,但我们彼此没有放弃对方。我们仍然不能放弃。我们想要找一个律师,但现在我想在这里请教,哪种方法会更好?我们真的想要结婚、生活在一起,但我真的不想因为工作和有更好的生活而搬到美国。匈牙利的生活跟在美国一样难。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为什么要在那里工作。我只是不知道我怎么能证明这一点,还有我们怎么能最后走到一起。如果我没有这个人,我宁肯一个人生活。
答:
你有两个选择:一则你通过表格I-129F,申请K-1未婚夫/妻,或者你们在海外结婚,通过I-130表格申请你的居留资格。在第一种情况下,你的未婚夫/妻需要递交I-129F表和G-325A个人履历表,及证明你们双方在过去两年里见过面,你们两人的护照型照片,两人以前婚姻结束的证明,并陈述你们的关系以及你会在入境后90天内与对方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你的爱人将提交I-130表格和两个人的G-325A个人履历表、照片、结婚证、双方所有前任婚姻结束的证明。未婚夫/妻的案件通常会比其它的提前几个月允许入境美国,但未婚夫/妻到达后要做更多的工作来获得居留身份。
●H-1B转换公司
问:
在没拿到移民局的收据的情况下可以开始工作吗?我的新雇主正在用常规进度启动我的H-1B转换公司的申请。他们说没有移民局的收据,我可以开始工作。能请你给些建议么?没有收据就开始工作,我有点不安,但有联邦快递/UPS申请案件送达的确认回执。
答:
H-1B转换公司的案件,移民局认为你应该等收到收据,才开始为新雇主工作。原因是尽管联邦快递收据告知你的申请文件已经送到移民中心,但申请还有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可能被退回。例如申请费不正确、忘记签名、申请页面缺失等。等拿到收据才会更安全,一旦申请文件没有妥善递交,你为第二个雇主的工作可能被视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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