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进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案件的咨询时,都会碰上客户问同一个问题,“事故是否会导致我的保险费上涨?”。他们都一致认为保险公司在支付车辆维修账单以及医疗账单之后,会调高保险费。
或许你还听说过,在纽约州和新泽西州,很多人都觉得汽车保险费过高。有些人为了降低保费,在注册时故意使用商业地址或者外州地址。甚至我还亲眼见过有人使用加拿大的地址购买保险,但是他实际上住在美国。
保险费是大家普遍关心的话题,尤其是出事故或准备开始诉讼的时候,当事人担心保费上涨,这是很自然的事。大多数我接触到的交通事故案子都是意外伤害的受害人,而我的工作就是帮助他们。(注:朴安德鲁(Andrew Park)是韩裔资深交通意外伤害专业律师,处理过2千多意外伤害案件,在纽约交通意外伤害律师中,索赔成功率排名第二。)
受害人的定义,是指因汽车交通事故遭致伤害或死亡的人。要知道,受害人不是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所以受害人不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这也是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能提高受害人保费的原因。
但是有时候,无法清晰确定谁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非常棘手,因为我们的客户极有可能被误解为是肇事者。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律师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我们可以尽可能早地避免误会,那么不仅能避免保险费用上涨,有时候还会帮客户把保费降下去。
实际上,保险费上涨往往是有多种可能性,有时候因其它因素导致保费上涨,而刚好投保人发生了车祸,就被认为是交通事故所致。然后以讹传讹,大家都以为只要沾上交通事故,不管有无责任,保险费都会上涨。
其实,更常见的保费上涨因素,诸如通货膨胀或保险公司的政策变动,都会引起客户的保险费提高,而这些跟汽车交通事故都没有关系。
当然,如果你真的出现交通事故,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之前,请咨询交通事故律师,帮你分析情况和各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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