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父母其中的一个死了,法院是怎样决定孩子归谁抚养呢?任何亲属都可以要求抚养权吗? 如果父母没有经过正式的婚姻手续,有关系吗?
答:按照德州的法律,父母之中有一个死了,一般是将抚养权交给活着的另一个父或母,不管他们结了婚没有。只有发现父或母不适合接受抚养权,法院才会将孩子判给另一个亲属,例如祖父母、姨母或叔叔。法院会按照对孩子最有利的方式来判决。
问:我听说,如果我的前夫不付子女的抚养费,他可能失去工作。这是真的吗?
答:是的。一个人如果不付法院命令的子女抚养费可能失去德州政府发出的任何执照,包括驾驶执照。事实上,他或她甚至会坐牢。
问:我的前夫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儿女抚养金,并且很少看望子女。我可以不要他的同意,把孩子的姓换成我的吗?
答:你不需要父亲的同意更改姓名,但是你要通知他。法院会将他的意见列入考虑,是否要允许你更改姓名。 我必须指出,更改姓名不会影响父亲的权利和义务。你需要他的同意或法庭听证才能断绝他的权利和义务。
文章来源:大纪元
Comments are closed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