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最多可获补一年欠租 纽约“紧急租金援助”开放申请
纽约州“紧急租金援助计划”(ERAP)将于今天(6月1日)早上9点开放申请,“纽约法律援助组织”(NYLAG)提醒,申请者应提前做好准备,相信一旦申请途径开通,申请人将蜂拥而入,在开通首日,网站可能会大塞车甚至崩溃。
“紧急租金援助计划”为疫情期间遭受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租金、电费燃气费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救济。援助项目包括提供住宅租金拖欠的援助、电费燃气费拖欠的援助,以及临时的租金援助。
房客的租金欠款,将直接支付给房东,最多可援助12个月的租金欠款。
第20选区市议员参选人黄敏仪在上周末,与“纽约法律援助组织”合作,在黄敏仪位于法拉盛40路的办公室开设咨询点,为房东提供咨询服务,回答了房东有关物业税、紧急租金援助等问题。
“紧急租金援助”的申请资格是:
•家庭收入在地区中位数收入(Area Median Income, AMI)的80%或以下(家庭人口1人不超过66,850美元;两人不超过76,400美元;三人不超过85,950美元;四人不超过95,450美元);
•在2020年3月13日当天或之后失业(或收入遭受重大损失);
•有义务支付租金;并有无家可归的危险。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能会收到在2020年3月13日或之后的租金欠款(最多12个月),这些款项将直接支付给房东。
房客需要提供的文件有:
•个人身份证明
•社会安全号码
•租金金额证明
•居住证明
•收入证明
•煤气费、电费账单副本
援助计划也向房东和业主开放,申请时他们需要提供:
•完整的W-9表格;
•与租户申请人所签订的租约,如果没有书面租约,则应提供付租金的资金转账凭证或最近月租金的证明文件;
•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文件;
•银行信息以直接接收援助款。
房东须同意以下条款,作为接受租金欠款补助的条件:
•ERAP援助款支付给房东后,视为承租人的全部租赁义务已履行;
•对于租金欠款,免除任何滞纳金;
•在收到租金援助的月份以及收到付款一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在收到援助款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因租赁到期或租赁延长而驱逐住户;如果住宅是四个或四个以下的单元,而且财产所有者或财产所有者的直系亲属打算使用该单元作为主要住宅,则除外。
“紧急租金援助计划”申请网站及更多信息请查阅:https://otda.ny.gov/programs/Emergency-Rental-Ass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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