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土安全部公布的最終規定,撤銷2019年納入「公共負擔」中的對非現金政府福利的要求,包括對過去3年不得享受超過1年白卡(Medicaid)和糧食券(SNAP)的規定。外國公民可以得到這些福利,而不會因此而被拒絕綠卡申請。
● 國土安全部公布的公共負擔判斷標準
根據國土安全部公布的最終規定,「公共負擔」的判斷因素包括:
● 國籍法中要求的非公民的年齡、健康狀況和財務狀況、教育和技能等。
● 同時,如需要,綠卡申請人需提交I-864經濟擔保表,以前或現在接受的社安金(SSI),貧困家庭臨時援助收入(TANF)以及各州、部落、領土或地方維持收入的現金福利計劃(通常稱為「一般援助」)或從政府出資的長期機構中獲得的現金收入。
● 新規剔除了「公共負擔」中有關白卡和食品券的內容。
「公共負擔」是移民法中一個由來已久的概念。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NA)第212(a)(4)條規定,如果非公民「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成為公共負擔」,那麼他們將被禁止入境。但沒有法律正式對「公共負擔」進行過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