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光辉律师现在在美国加州及台北各设有律师事务所,服务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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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蓝先生、蓝太太夫妻恩爱。但是天有不测,人有旦夕。蓝先生因病,突然撒手而去。这对蓝太太来说,简直是个晴天霹雳的打击。在处理后事的过程中,蓝太太才逐渐由恍惚的状态中苏醒过来。发现蓝先生还在世之前,丝毫没想到要找律师作生前的资产规划。如今蓝先生留下一栋房产,是两人的名字,还有一些银行存款,及股票帐户。根据加州法律的规定,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蓝太太听朋友说,好像是要经过法院的审批,才能够转换到蓝太太的个人名下。她听说这好像是叫作什么「Probate」之类的。但是详细的内容,她知道童光辉律师是有经验的遗产清算律师,因此来到童律师事务所咨询他的意见。
「童光辉律师的建议」遗产清算(Probate)是一项又费钱又费时间的司法程序。它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之一,是因为美国没有类似于国内的户籍登记制度。在地方政府机构,追查不出来过世人的合法继承人。因此遗产的清算就必需经过法定的程序,由遗产法院来审理并分配。
童律师的分析如下:
(一) 为了避免费钱费时的法院遗产清算程序,有效的方法应该是设立生前信托,或者是以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的方式来登计产权,或者更复杂一些,成立家庭有限责任公司(Famil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或家庭基金会(Family Foundation)移转个人资产到法人机构。但是在本件案例当中,蓝先生什么都没作。这样的状况可能代表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家庭及个人的现象。
(二) 蓝先生留下的遗产要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清算程序。除了以上的理由之外,法院也要确认是否有蓝先生的债权人要借此机会申请法院清算蓝先生的债务。并顺便计算是否需要缴纳遗产税。在本案例中,蓝先生没有欠下任何债务。
(三) 「遗产清算」大致分为两大部份。第一道程序是先向法院申请指派遗产管理人(Estate Administrator)。这个部份如果处理得当的话,可以在一到三个月之间完成。在多数的情况之下,遗产管理人就是遗产继承人(Heir)。比方说,在本案例中,就是蓝太太。
(四) 遗产管理人被法院核定之后,再等待一段法律生效,一般大约是六到九个月,各州规定不一样,如果没有太复杂的债务清偿或遗产税的问题,就可以申请法院批准遗产分配(Final Distribution)。遗产就可以过继给继承人了。这之间,法院会要求进行遗产价值评估,评鉴人是要经过法院认定的,有些州叫这种专业人士为Referee。这种评估报告是要依法律规定收费的。
(五) 在整个过程当中,若有任何理由需要变卖遗产,都可以申请法院批准Probate Sales。以换取现金,或避免固定资产因市场变动而跌价。
(六) 此外,还要申报蓝先生过世的遗产税,联邦国税局设计的报税表是编号706,还有各州相对应的遗产税申报及蓝先生最后一次的联邦及各州所得税申报。这些税务服务,童光辉律师事务所都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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