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理过的刑事案件,大到多项重罪指控,小到超级市场小偷小摸指控,最后都是一个结局﹕撤诉。我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当事人因小偷小摸的行为被起诉。在发现控方犯的一个证据错误后,法庭撤销了这个案件。但我并不以打赢这个官司而止步,因为我发现在法院中有大量这样的案例。我向他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超级市场老板们的蝇头小利和我的客户(以及我未来潜在的千千万万客户)的人格尊严之间,你们这些美国司法制度仲裁者的砝码放在这天平哪一边?我们如果认为那些老板的蝇头小利比一个人的尊严、一个人的前途更要重要的话,我们的法律制度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很多人可能在糊里糊涂之间一辈子前途就被你们葬送,他们的有无犯罪记录档案将跟着他们一辈子,就因为小小的一把牙刷或一支牙膏可能一辈子进不了联邦政府供职。所以这是恶法。结果法官不等我讲完就宣布:“The case is dismissed (此案已撤),你可以(必须)下去。”…………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