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表上,EB-1世界范围内均无排期,中国大陆EB-2的排期截止日从2013年1月15日前进到2013年2月8日,EB-3的排期截止日从2014年8月15日前进到2014年10月1日,EB-5(非区域中心申请)的排期截止日从2014年5月22日前进到2014年6月1日,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早于这些日期的移民签证申请可能被批准。
在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表上,EB-1世界范围内均无排期,中国大陆EB-2的排期截止日从2013年3月1日前进到2013年10月1日,EB-3的排期截止日从2014年5月1日前进到2015年9月1日,EB-5的排期截止日从2014年6月15日前进到2014年9月1日。美国移民局稍后会在www.uscis.gov/visabulletininfo网页上公布是否那些优先日期早于这些日期的申请人可按这些日期递交身份调整申请。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鼓励我们的客户尽早递交NIW申请。在2008年,我所获得了402件NIW申请的批准。在2009年,我所获得了430件NIW申请的批准。在2010年,我所获得了223件NIW申请的批准。在2011年,我所获得了286件NIW申请的批准。在2012年,我所获得了351件NIW申请的批准,同时获得了245件EB-1申请的批准。在2013年,我所获得了357件NIW申请的批准,同时还获得了216件EB-1申请的批准。在2014年,我所获得了203件NIW申请的批准,同时还获得了246件EB-1申请的批准。在2015年,我所获得了253件NIW申请的批准,同时还获得了187件EB-1申请的批准。在2016年,我所获得了285件NIW申请的批准,同时还获得了220件EB-1申请的批准。
目前,对于出生在中国大陆的NIW EB-2申请人来说,需要等待较长时间的排期才能递交身份调整申请。不过请注意,如果您的配偶出生在除中国大陆或印度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港澳台三地),您在递交NIW申请时,可借用配偶出生所在地的移民名额,同时递交I-485申请,无需再等待排期。
此外,如果您在NIW批准后做出了更大更重要的成果,也可以考虑申请EB-1。我们建议,如果您的条件还不足以申请EB-1,可以先申请NIW。事实上,有不少客户先委托我们申请了NIW,后来有了更大更重要的成果,又成功地申请了EB-1,如今已拿到绿卡。
如果您不能确定您是否符合申请NIW的条件,您可以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张哲瑞律师会帮助您选择最适合您的申请类别,并为您提供具体的申请策略。
来源:美国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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