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美国优秀人才移民方式

EB2-美国优秀人才移民方式

在美国移民的列表中排在第一位的是EB1(美国杰出人才),排在第二位的是EB2(美国优秀人才,获国家利益豁免而无需雇主),排在第三位的是EB3(需有雇主),现在我们重点介绍EB2-美国优秀人才移民方式。


EB2所指的是第二优先,在这个优先的范畴中有二类人才符合这个要求:

(1)在科学、艺术或商务的领域有优秀才能-即“特殊人才”者

这一分类仅指在科学、艺术和商务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和杰出人才(EB1)相比,这一分类不仅领域范围更小,同时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声上一般也最多具备全国性声誉。属于这一类别的外国人,其也可能属于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从事专业性工作而不一定具有高等学位。但要符合这一类别,该人士至少具有超过普通人的才能并有杰出的成就。

(2)有硕士学位以上高学历的专业人才

“高学历”是指具有美国硕士(或以上)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学士学位加上五年专业工作经验,将等同于硕士学位。注意,这一要求是工作职位的要求,申请人本身拥有高学历并不一定就能申请此类。“专业人才”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如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等。

通常,就EB2而言,有美国雇主的工作承诺及劳工证仍是必要的要件,除非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明其具备优异(特殊)的才能符合美国国家利益,而使BCIS可以豁免该申请人必须提出劳工证的要求,不用申请劳工证,就可直接获得美国移民申请。这就是行业内所说的“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基本条件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可自行提出或由美国雇主提出,申请者的条件必须是:硕士以上的高学历人士(本科毕业有5年的专业工作经历可等同认可其具有硕士学历),或是在科学、工程、生化、环保、医学、艺术、商业等领域之优秀人才,通常都要求申请者具有10年的工作经历,除非申请人有非常杰出的成就(工作经历的年限不受限定),而且必须证明其才能符合美国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豁免的标准

1、在工作专业或专门才艺上,有无可取代的超凡技艺或才能;
2、其技艺或才能有“国家级”的贡献;
3、如果申请者必须申办冗长的劳工证,或将有损美国本身利益。

2017-04-17 / by / i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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