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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抱怨警局签字慢 拖U签证后腿
施萍
福建女江金珠(右)在听证会上说到自己的受害经历时泣不成声,左为王君宇律师。(施萍/大纪元)
【大纪元2016年0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纽约报导)“我也不知道为什么,2013年的一天,我在布朗士中餐馆里工作的时候,一人无缘无故地打我,”福建女江金珠在纽约市警察局关于“U签证办理程序”的公听会上说。回忆起两年前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怕的一幕,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事件发生以后,她配合警察指认了那个打她的凶嫌。按照联邦法律,她早就应该获得U签证了。但是从2013年拖到现在,她的签证杳无音信。
2000年的时候,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那些在境内受到刑事侵犯的移民,不管他(她)的移民身份是什么,可以申请一种叫做“U类非移民”的签证(简称U签证),目的是让他们留在美国配合警察调查犯罪。每年全美的U签证配额是10,000名。1月12日,纽约警察局律师巴罗斯(Bob Barrows)在警察局总部会议厅举行了公众听证会,收集各方对警局关于U签证新规定的意见。
一直以来,纽约警察局对于U签证的受理时间和申请人被拒后上诉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日前,他们暂定:收到申请45天之内回应申请人,而申请人被拒后必须在90天内提出上诉,警局也必须在收到上诉书90天内答复。移民律师王君宇在听证时表示,警局新制定的时间框架不是问题的实质,“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你们签字的标准。”她说,从2014年开始,警察局在受害人刑事受害证明上签字的速度越来越慢。这其中一个问题是,纽约警察局规定,必须是警察局总部的签字才对移民局有效,可是总部的工作速度太慢,导致案件积压。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警察局签字的标准不明确。即什么样的刑事犯罪他们承认,什么样的不承认。这个U签证实行初期的申请人多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王律师问警察局,是不是家暴以外的刑事犯罪受害者,警局就不愿意签字证明了呢?王律师建议警察局将签字权下放到地方分局,并明确警察局签字的标准。
王律师在听证会后对记者说,和前几年相比,现在申请U签证的华人很多,“因为知道(U签证政策)的人越来越多了嘛。”她说,每年10月份联邦政府批下来名额,12月就用完了。虽然说U签证获得3年后就可以拿绿卡,但是警察局这么一拖,移民局还需要2年的审核时间,可能这个获得绿卡的时间就得到7、8年以后了。
还有很多为移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到场作证,大家都要求警察局加快受理速度。尤其对一些被关在移民局监狱的移民来说,如果不能快速收到警察的证明签字从而使其U签证申请进入程序的话,他们就会面临着被移民局递解回国的危险。
责任编辑:艾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