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欠薪律师/超时律师/劳工律师/种族歧视律师/产假工资维权律师/妇女保护律师
华人是非常认真生活的一群人,来到美国后也都非常勤劳能干。有些朋友在工作中,会遇到被拖欠工资、种族歧视等等问题。也有些身为雇主的华人朋友,因为不懂劳工法,可能会无意中做出违法的行为。每年在各级法院雇员起诉雇主拖欠加班费及最低工资的案子成百上千。
纽约劳工律师朱延骏律师在此提醒在美国工作的华人朋友:美国的劳工法律非常健全,华人朋友要多去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在遇到不公正对待时勇于通过法律来寻求公正。
朱律师的事务所设在交通便利的法拉盛罗斯福大道。他精通美国法律,专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辩护,经验丰富。对于华人关心的工资相关问题,朱律师为大家做了以下总结:
从2020年12月31日到2021年12月30日,纽约州最低基本工资为:
对于员工经常能获得小费的情况,政府规定了更低的最低工资。该工资令已发布在劳工部网站上,详见网址:www.labor.ny.gov/minimumwage。如果员工须自行支付个人制服费用,则雇主必须在最低工资之外再支付一笔额外费用。从事计件工作的员工,其工资应至少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40小时。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长超过这一标准,则雇主应按正常工资的1.5倍进行支付。
一、不管工作时间长短,只支付固定工资
很多雇主,尤其是餐馆老板,仅以周或月为单位支付员工报酬,不管员工实际工作了多少小时。如果雇员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但雇主仍只支付其固定工资,那么雇员有权起诉雇主,向其追讨未支付的加班费。
二、少记、漏记雇员的工作时间
雇主应该准确记录雇员的工作时间,并按照他们工作的小时数支付工资。不少雇主使用打卡表或签到表,然而,雇主有时会让雇员在不打卡的情况下就开始工作,或让雇员工作超过表格上所实际记录的时间。例如,雇主会让雇员早上8点就到单位,但到9点才能打卡,或在雇员已经打卡下班之后要求其继续工作。对于这些没有被记录的工作时间,雇员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工资。
三、雇主不给家政人员安排假期,不支付加班费
如果您有任何劳工法相关问题需要寻求律师的帮助,欢迎联系朱延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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